| 一女出纳沉迷于“六合彩”赌博,屡赌屡输后,竟然挪用单位公款作赌资。4月28日,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,被告人周小玲犯挪用公款罪,判处有期徒刑11年。
防城区就业服务中心经向相关部门请示,获批准用本单位国家划拨的土地进行职工集资建房。2006年8、9月份,就业中心共有21户职工参加集资建房,其中有18户职工根据单位要求,将集资款存入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上共87万元。2006年9月,由于土地征用出现争议,住宅楼暂缓停建,期间有10户职工领回47万元建房款,尚有8户没有取回建房款共40万元。被告人周小玲在兼任就业中心出纳期间,利用经手管理本单位职工集资建房款的职务之便,于2006年12月至2007年4月间,先后多次挪用该集资款共计365000元用于“六合彩”赌博,被单位发现并追讨后,被告人周小玲只退出赃款2万元,余款至今尚未退还。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周小玲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之便,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,鉴于其有投案自首情节,决定予以从轻处罚。 |